2024年9月3日起,对人文学院院长刘日明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作者: 时间:2024-09-03 点击数: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刘日明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同委组〔2024〕16号)的委托,我处拟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9月3日起对刘日明同志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11月至2024年5月,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特此公示。

审计组组长:蒋桂红

审计组成员: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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